根据石家庄市疫情防控形势,我院即日起恢复线下诉讼活动并开放诉讼服务场所。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诉讼服务场所的开放时间为工作日的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30。
二、诉讼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进入诉讼服务场所时,应严格遵守疫情防控各项规定,积极配合做好身份信息登记、测温、扫“场所码”。近期执行查验来院人员24小时内核酸阴性证明和当日已采核酸证明,不得以“亮码”代替“扫码”,各类弹窗赋码人员、体温不符或显示其他异常情况的,一律不得入内。对不服从相关规定的,工作人员有权禁止其进入。相关来院政策将根据石家庄市疫情防控要求适时调整。
三、诉讼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进入诉讼服务场所后,要服从工作人员指引,全程配戴口罩,耐心排队等候,并与他人保持1米以上距离,业务办理完毕后,请及时离开。
四、为降低因人员流动带来的疫情风险,建议诉讼当事人或委托代理人优先采用河北电子法院(www.hbdzfy.gov.cn)、“人民法院在线服务”微信小程序、12368热线、邮寄等途径办理立案、咨询、信访等业务;关于审判、执行事务,建议提前与承办法官或相关工作人员联系预约,按照预约时间前来办理。继续开通涉疫民事纠纷绿色通道(值班电话85016815)。
如有其他问题,请在工作时间拨打12368诉讼服务热线或立案庭电话85016812进行咨询。
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
2022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