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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被告人王帅、王卓文、王博、周盼、欧阳康、张溪犯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涉案款物发还的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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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发布时间:2021-10-21 14:27:15 打印 字号: | |

2019年12月31日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依法对被告人王帅、王卓文、王博等6人犯诈骗罪、侵犯公民个人信息罪一案作出(2019)冀8601刑初19号刑事判决书,判决已经发生法律效力。本院对扣押、冻结的赃款已完成甄别、核验、评估等工作,且已陆续进入处置变现阶段,其他财产的追缴工作亦在有序推进当中。目前本案扣押赃款427966.07元,涉及被害人107人,扣押赃款应按照受害群众损失数额比例返还给被害人。为妥善处理好涉案赃款的返还工作,保证扣押款发还的顺利进行,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各被害人可自今日起持健康码绿码,携带本人身份证、银行卡,在工作时间内现场到我院登记信息,办理相关手续;

二、各被害人自今日起亦可通过电子邮件形式提交相关证明材料及发还手续,邮件主题为:姓名+(2019)冀8601刑初19号。提交内容详见附件。我院电子邮箱:sjztlysfyzxj@163.com。具体返还比例及金额请来电咨询。

关于该案件后续追赃挽损、清退发放等执行情况,请广大群众及时关注本院微信公众号“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进行了解,公众号会陆续跟进更新案件进展情况。


 


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

二〇二一年十月二十一日



联系方式:

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执行局

电话:0311-85016873

地址:石家庄市桥西区汇丰路37号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

       8:30-11:30  

      13:30-17:30


附件:1、身份证原件正、反面照片;

    2、个人信息登记表;

    3、本人所写收条并捺印。


附件详见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微信公众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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