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生于1971年12月的他,是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第一位全日制本科法学学士。步入工作岗位已逾27年的他,也是全院唯一一位以不同身份在所有业务部门均有工作经历的人。这是他的幸运,也是他的荣耀!
他——就是石家庄铁路运输法院审判委员会资深委员、四级高级法官、审判监督庭庭长——李立惠。
三年来,审查办理执行异议案件221件,结案率100%。平均审限12天。审结案件实现无错案、无抗诉案件、无违法违纪,无超审限。监督庭审197件次,审阅各类卷宗207卷433册。着力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做到廉洁自律、遵规守纪,无任何不良不廉反映。深入推进法官联系人工作,走访调研19次,解答生产经营法律问题60件次,答复法律咨询81人次。
办好案件的同时,李立惠秉持“讲述法院好故事,弘扬法治正能量,传播公正主旋律,奏响司法最强音”的调研宣传工作理念,提前谋划,精心撰写,初步实现了“多点开花”的喜人效果和重量级文章的有力突破。
近两年来,先后有8篇信息被河北省高级法院采用,1篇报道被《长安》杂志刊发,12篇文章在《人民法院报》评论版、文化版发表,3篇文章在《中国审判》杂志发表,1篇文章在《人民司法》杂志发表,2篇报道被《河北经济日报》刊发,另有多篇文章分别被中国法院网、中国社会科学网、《法制与新闻》、《河北法制报》、《河北审判》、《铁路与法》、《燕赵法苑》、《赤子》、《西部论丛》、《智慧法院进行时》等多家媒体报刊发表。
2019年9月20日,理论文章《四十年铁路运输法院改革回顾与展望》在由人民日报《人民周刊》杂志联合北京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共同组织评选的“首届全国党政干部创新论坛”征文中获评二等奖。
2019年1月15日,案例分析文章《民事执行与刑事追赃之实证辨析》在由中华人民共和国司法部普法与依法治理局指导,法制日报社、中华全国法制新闻协会主办,中国法学会法治文化研究会协办的“纪念改革开放40周年——全国法治文化与法治中国论坛”征文活动中,荣获优秀奖(河北法院系统唯一获奖文章)。
2019年5月,理论文章《铁路运输法院不宜管辖公示催告案件》入选最高人民法院《中国审判指导丛书》——《立案工作指导》(总第53辑)。
2020年1月,《铁路运输法院40年》荣获第五届京津冀法学交流研讨会论文优秀奖。
2020年8、9月,宣传我院信息化建设的文章《科技法庭助力庭审智能化》、《“墩子式”法庭系统助力科技应用再升级》分别被《中国审判》杂志和最高法院信息中心官微刊发。
2020年9月,反映我院法官办案为民的文章《难忘,那眼神……》在《中国审判》杂志发表。
2020年10月,描绘我院法官人文情怀的文章《陈讼追怀》在最高人民法院机关刊《人民司法》杂志刊发。
敬业奉献付出,带来收获满满。他2017年被评为“河北省省直机关无偿献血先进个人”、“优秀共产党员”。2018年被评为“河北省直机关优秀公务员”。2019年被河北省高级法院机关党委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020年9月1日,受我院党组指派,李立惠赴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驻勤学习办理知识产权案件。“雄关漫道真如铁,而今迈步从头越”,他又一次踏上探索新领域、迎接新挑战的崭新征途,相信他一定会不负众望,不辱使命!
李立惠,始终在他为之奋斗的法治中国建设道路上执着前行,永不言悔!